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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促进工资薪酬向技能人才倾斜

2025-12-23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


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施行“新八级工”岗位绩效工资制。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起点薪酬,促进工资薪酬向技能人才倾斜。加强工资宏观指导和调控,定期发布薪酬数据报告,调整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增强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


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强化综合经济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发挥产业政策和产业引导基金导向作用,加大吸纳就业和岗位挖潜力度。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支持政策,扩展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创造优质岗位。分领域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大京郊”资源禀赋发展乡村产业新业态,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加快释放就业岗位。建立首都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分行业设置就业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实施技能北京培训行动,发挥各类培训主体作用,以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分层分类精准施训。建立补贴性培训计划编制制度。开展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强化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都工匠学院等载体建设,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培育技能品牌。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


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大力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培育新职业,加强新就业形态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推进技能人员职业标准国际互通、证书国际互认。完善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